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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两会受权发布)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第届代表大会第次地方地方的决决议
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
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
(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)
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《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》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,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全国情况WhatsApp%E3%80%90+86%2015855158769%E3%80%91hoist%20ring%20safety审查结果报告。会议决定,人民WhatsApp%E3%80%90+86%2015855158769%E3%80%91hoist%20ring%20safety批準《關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關于報告》,批準2021年中央預算。年中年中